公告日期:2026-04-28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
本人作为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2025 年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要求,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刘义 , 1978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博
士。2007 年 8 月至今担任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中国计量大学本科教学督导专家成员、致公党中国计量大学委员会副主委、浙江省党内法规制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网络法治研究会常务理事、浙江省监察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浙江省宪法与地方立法研究会理事、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统一战线智库研究员等职务。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和投票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7 次,其中以
现场方式参加会议 0 次,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7 次,无缺席且不存在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5 年度,本人未对审议议案提出过异议。
2025 年度,本人共参加 3 次股东会。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审计委员会工作,对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5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出具的季度报告、半年度、年度报告进行审议,确认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够客观反映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
(3)2026 年 2 月 11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召开预审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年报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初步沟通。
2、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提名委员会工作,2025 年度,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5 年度,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前往公司现场考察,并充分利用会议讨论、电话沟通等方式,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按时、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本人事先对相关议案的背景资料进行了了解和审查,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做了检查。在日常的董事会工作中,本人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公司董事会也能认真听取和重视本人提出的意见,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关注年度报告中重大审计事项,根据情况确定是否跟审计机构进行必要的沟通。
(四)日常工作情况
1、现场办公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现场工作天数为 15 天,包括:出席董事会,与审计机构
沟通年度预审事宜,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通过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经营层不定期进行沟通等。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同时,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2、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参与了相关会议,对年度报告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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