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证券代码:300902 证券简称:国安达 公告编号:2026-012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进
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综合授信及担保的情况概述
1、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1 月 6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关联人提供担保和反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 36 个月,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互相提供担保,互相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并由公司控股股东洪伟艺先生为上述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为保障本次融资业务的顺利实施,厦门市集美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美区担保公司”)为本次申请的部分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控股股东洪伟艺先生无偿为集美区担保公司所提供的担保部分提供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1 日和 2025 年 1 月 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关联人提供担保和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2、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并购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
票据贴现等综合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审议。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互相提供担保,互相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并由公司控股股东洪伟艺先生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将持有的深圳市科卫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5 日和 2026 年 3 月 2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二、综合授信及担保的进展情况
1、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250 万元,全资子公司中汽客汽车零部件(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汽客”)及集美区担保公司分别就上述授信事项与招商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中汽客为集美区担保公司所提供的担保部分提供反担保并与集美区担保公司签署了《反担保保证书》;
2、中汽客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000 万元,公司及集美区担保公司分别就上述授信事项与招商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公司为集美区担保公司所提供的担保部分提供反担保并与集美区担保公司签署了《反担保保证书》;
3、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及招商银行申请并购贷款 9,500 万元,控股股东洪伟艺先生就上述贷款事项与兴业银行及招商银行签署了《银团贷款保证合同》,公司持有的深圳市科卫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为上述贷款事项提供担保;
4、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4,500 万元,中汽客及控股股东洪伟艺先生分别就上述授信事项与兴业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5、中汽客向兴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4,500 万元,公司及控股股东洪伟艺先生分别就上述授信事项与兴业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中汽客与招商银行签署的《授信协议》的主要内容
1、授信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2、授信申请人:中汽客汽车零部件(厦门)有限公司
3、授信额度:1,000 万元人民币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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