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国安达_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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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4-20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6〕第 52 号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30 日,你公司披露《2025 年度业绩预告》,
预计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
利润”)为 320 万元至 480 万元。2026 年 4 月 13 日,你公司
披露《2025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因联营企业投资收益 核算和存货减值损失金额变动,对 2025 年度业绩预告情况 作出修正。修正后,公司预计 2025 年度归母净利润为-100 万元至-50 万元,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 内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业绩预告。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5 年修订)》第 1.4 条、第 5.1.1、第 6.2.1 条的规定。
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 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 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6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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