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国安达
保荐代表人姓名:赖昌源 联系电话:027-51663156
保荐代表人姓名:宋德华 联系电话:027-51663156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赖昌源、王洋洋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5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6 年 4 月 13 日-4 月 15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资料;查阅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查阅公司生产经营场所。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是
2.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董事会规则是否得到有 是
效执行
3.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
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 是
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 是
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 是
法规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发生重大变化, 不适用
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 不适用
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 是
是否独立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 是
同业竞争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文件、内审部门提交的内审报告、内控评价报告;查阅公司制定的各项内控制度。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 是
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 是
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 是
否合规(如适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
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是
(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
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 是
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
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 是
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 不适用
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
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 是
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
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 是
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 是
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 是
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文件。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是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是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 是
取得重要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是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 是
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 是
动易网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
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关联交易管理的制度文件及相关资料;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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