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达”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查阅了公司会议资料、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司出具的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文件,并就本次核查事项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沟通。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
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其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纳入本次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包括所有纳入
合并报表范围的单位。公司在确定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时,全面考虑了公司及所有部门、下属单位的所有业务和事项,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和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投资和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合同管理、信息与沟通。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投资和担保业务等方面。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认定标准
缺陷等级
定量标准 定性标准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1、资产负债表错报金额 2、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重大差错而进行的
≥资产总额的 5%; 差错更正;
重大缺陷 2、利润表错报金额≥营 3、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差错,而内部控制运行过程
业收入总额的 6%。 中未发现该差错;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监督无效。
1、资产总额的2%≤资产负 1、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债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2、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
重要缺陷 5%; 应控制机制;
2、营业收入总额的 3%≤利 3、对于财务报告编制过程中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
润表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 不能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额的 6%。
一般缺陷 1、资产负债表错报金额< 是指除重大缺陷和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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