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证券代码:300903 证券简称:科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翔股份”)于 2025年 4月2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5月 15日召开了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不超过 45.85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32.05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3.80 亿元,以公司及子(孙)公司与融资机构发生实际业务的担保情况为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不超过审议总额度的情况下,各融资机构之间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所列示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已设立的及将来新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内部可进行额度调剂。担保额度期限自 2024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日、2025年 5月
1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惠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 ZHHT26000223677001号),
为全资子公司智恩电子(大亚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恩电子”)的银行授信业务提供保证。上述担保最高限额合计 20,000万元,在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额度范围内。
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乙方) 民生银行惠州分行
债务人 智恩电子
保证人(甲方) 科翔股份
担保最高限额(万元) 20,000
保证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1、合同第1.2条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
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
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
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
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
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
项均计入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保证范围
2、对于甲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责任而向乙方支付的任何款项(包括被
乙方直接扣收/扣划的任何款项),按下列顺序清偿:(1)乙方实现债
权和担保权利之费用;(2)损害赔偿金;(3)违约金;(4)复利;
(5)罚息;(6)利息;(7)本金/垫款/付款。当乙方已发放的贷款
逾期超过九十日时,乙方有权将前述清偿债权的顺序调整为:(1)实
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2)本金/垫款/付款;(3)利息;(4)
复利;(5)罚息;(6)违约金;(7)损害赔偿金。甲方知悉:发生
前述情形时,乙方有权视具体情况选择是否调整清偿顺序,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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