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9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新〈公司法〉配
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职务,公司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
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治理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 第一条 为维护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东和债权人的 (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东、职工和债权人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1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本章程。 程。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 第九条 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2 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
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 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
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 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
3 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 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 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
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
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 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
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 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
4 权利。 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
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 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
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相同价额。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
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 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借款等形式,
5 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
任何资助。 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照本
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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