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3
证券代码:300908 证券简称:仲景食品 公告编号:2025-045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了保持《公司章程》与现行法规体系的一致性,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1、全文统一删除“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删除“第七章 监事会”的内容。条款中仅删除“监事会”和“监事”的,或者“监事会”调整为“审计委员会”的,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
2、全文统一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条款中仅做此调整的,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
3、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章节标题变化、条款编号变化及援引条款序号的相应调整、标点符号及格式的调整、个别用词造句变化等,因不涉及具体权利义务变动,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
4、《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
程。
第二条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南阳张仲景现代中药发展
公司由南阳张仲景现代中药发展 有限责任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有限责任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 立;在西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立,在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 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为 91411300742548454G。
信用代码:91411300742548454G。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
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
新增
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
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
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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