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30 18:42:03 股吧网页版
仲景食品: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德芬-已离任)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德芬)

本人作为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

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恪尽职守,按时出席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认真审议

董事会和专委会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

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自 2025 年 11 月 7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现将本人 2025 年

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张德芬,出生于 1966 年 7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

究生学历,教授。曾任郑州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郑州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

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2019 年 10 月至 2025 年 10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全勤出席公司 4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会,会前认真审

阅材料、会上充分参与讨论、会后审慎行使表决权,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

缺席、反对或弃权情形。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召开董事 应参加 现场出 通讯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召开股东 出席股东
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 会次数 会次数

4 4 3 1 0 0 否 3 3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主任委员主持并出席会议,重点围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进行讨论审核,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职责。

2025 年度公司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全勤出
席会议,对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履职能力进行审核。
2025 年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期间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司章程》和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的各项规定,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对相关审议事项均表示同意。

3、出席董事会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全
勤出席,重点对 2025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审议,本人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发挥了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参与了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交流会,密切关注并听取审计工作汇报,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安排、可能重点关注的对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进行沟通,了解公司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等相关情况。

(三)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现场考察等机会,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业务发展状况及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通过电话、微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 13 天。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支持,履职所需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