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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09 20:10:52 股吧网页版
汇创达: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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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日报网讯 1月9日,汇创达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10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公司聘请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商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浙商证券作为公司新聘请的保荐机构,将完成原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更换,为保证募集资金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规定,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聚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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