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02:12:20 股吧网页版
汇创达: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作为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创达”、“公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针对汇创达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622 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
票 25,226,666.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29.57 元。截至 2020
年 11 月 13 日止,公司共募集货币资金 745,952,513.62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
用 59,398,871.82 元,募集资金净额 686,553,641.80 元。

截至 2020 年 11 月 13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70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670,525,986.71
元,其中:2020 年度公司支付中介发行费用 59,398,871.82 元;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72,432,626.05 元;2021 年
度使用募集资金 188,173,330.77 元;2022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56,852,722.49 元,
2023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72,189,959.61 元,2024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08,236,267.80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13,242,208.17 元,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
额)39,205,330.40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结余余额为人民币
114,631,857.31 元。

(二)2023年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3236 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同意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581,834 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22.79 元,共计募集 149,999,996.86 元,
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11,532,653.75 元,募集资金净额 138,467,343.11 元。

截至 2023 年 9 月 11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550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50,052,729.37
元,其中:2023 年度支付中介发行费用 11,532,653.75 元,支付购买资产的现金
对价 57,440,000.00 元,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76,560,000.00 元。2024 年度补充
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4,520,075.62 元(含利息收入),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
续费净额)52,729.37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2025 年结余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20年12月22日经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石岩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蜜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深圳滨河时代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东吴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