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7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2
第三章 股 份......3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7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24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38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40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45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6
第十章 修改章程......49
第十一章 附则......5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浙江亿田电器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3768696455K。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6,666,700 股,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Zhejiang Entive Smart Kitchen Appliance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浦口街道浙锻路 68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333.0973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本公司称财务总监,下同)、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自主开展各项业务,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繁荣与发展。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消毒器械生产;消毒器械销售;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燃气器具生产;金属制日用品制造;日用品销售;卫生洁具制造;卫生洁具销售;灯具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家具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 ;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品牌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总部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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