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8
证券代码:300912 证券简称:凯龙高科 公告编号:2025-039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 1%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及/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拟回购价格区间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8.00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为 2025 年 4 月 8 日、2025 年 6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 2025年 7 月 7 日,公司回购股份期限届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比例达 1%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7 月 4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 1,631,3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42%,其中,最高成交价
为 15.3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4.6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4,558,324.00 元(不
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回购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
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8 日、2025 年 6 月 5 日、
2025 年 7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5-027、2025-031、2025-036)。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
施了回购股份,并于 2025 年 7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
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截至 2025 年 7 月 7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693,1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的 1.47%,其中,最高成交价为 15.3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4.62 元/股,成交总
金额为 25,496,353.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实际回购股份的时间区间为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7 月 7 日,实
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2,500 万元,且不超过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方式、回购价格、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符合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已按披露的方案实施完毕。
四、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本次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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