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林)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龙高科”)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履职尽责,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议董事会及股东会各项议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朱林,1971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1990 年 7 月至 1994 年 9 月,任江苏省东台市粮食局办事员;1994 年 10 月至 2005
年 9 月,任无锡梁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05 年 9 月至 2018 年 9 月,任江
苏正卓恒新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2018 年 10 月至 2022 年 12 月,任无锡
太湖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2023 年 1 月至 2024 年 10 月,任江苏金达信
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2024 年 11 月至今,任无锡昌立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主任会计师。2023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和 4 次股东会。本人积极
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保证时间精力的投入,尽职、高效地履行 职责,通过财务数据分析,会议汇报等方式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以严谨的 态度行使表决权,提出合理化建议。本人对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等程序均予以确认。对于董事会所提出的各项议案和其他重要事项,本人在 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同时,本人积 极参与公司股东会,与参会股东就公司事务进行沟通与交流,积极倾听并重视投 资者的意见与建议,以维护公司治理的透明度与健康发展。具体出席会议的情况 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召开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未出席董事会
12 12 7 5 0 0 否
出席股东会次数 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2025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 参加相关会议,切实履行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报告期内,本人共计参加审
计委员会会议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本人按
照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分别就公司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董事及高管薪酬方案、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解除限售条件达成、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等相关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提请董事会审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 年,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参与审议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事项,并积极提出合理建议,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履行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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