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龙高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
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0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并
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认为立信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高质量专业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了必要的审查程序。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对立信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10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立信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保持公司审
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年报审计期间,公司审计委员会与立信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就计划阶段审议事宜进行沟通,沟通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安排,确定审计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公司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重点围绕 2025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果、关注事项等。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立信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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