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众励)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
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
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
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陈众励,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同济大学在职博
士研究生。1985 年 8 月至今任职于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现任电气总
工程师;2021 年 10 月至今担任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式参加董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会议
陈众励 1 0 1 0 0 否 0
本人参加了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召开的 1 次董事会,没有缺席和委托出席情
况。董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后均投同意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就年度财务预审计划、重点关注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关注投资者对公司的提问,询问日常交流中投资者的关注点,敦促公司持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能力,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交流。
(六)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现场工作时间累计 3 天。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
会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和充分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的运营动态、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七)上市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履行职责,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为独
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秘办等专门部门及董事会秘书等专门人员协助本人履行职责。
(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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