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姚可夫)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经营发展等工作提出了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相关会议,客观、公正、审慎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保证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姚可夫,196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学,
博士研究生学历。1989 年 9 月至 1992 年 5 月任北京科技大学博士后;1992 年 6
月至 1995 年 6 月任日本京都大学研究员。1995 年 7 月至今于清华大学任教,现
担任教授;2018 年 11 月至今任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5 月至今任昆山清磁非晶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 年 4 月至 2025 年 5 月任
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式参加董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会议
姚可夫 3 1 2 0 0 否 3
本人参加了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召开的 3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会,没有缺席
和委托出席情况。各次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皆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
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着审慎的
态度,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后均投同意票,无反对和弃权
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参与并主持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并在全面审阅相关材料及与相关人员沟通了解后,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方案修订、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履职
情况如下: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
发挥审核与监督作用,指导公司内审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
事项进展情况进行了监督,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审计委员会在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共召开 3 次会议,对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计划、关联交
易、财务决算、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定期报告、利润分配、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
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续聘审计机构、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等事项进行审议。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工
作,认真履行职责,主持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提名委员会在 2025 年度本人
任职期间共召开 1 次会议,对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事项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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