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叶伟巍)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规划等工作提出了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相关会议,客观、公正、审慎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保证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叶伟巍,196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
博士研究生学历。1986 年 8 月至 2000 年 9 月任中国电信宁波分公司北仑分公司
工程师;2000 年 10 月至 2006 年 8 月任中国网通华东大区基础网络部总经理、
高级工程师;2006 年 9 月至 2009 年 5 月于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育经济与管
理专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读;2009 年 5 月至 2014 年 10 月任浙江大学城市学
院商学院副教授、教授;2014 年 10 月至 2017 年 10 月任浙江欣海船舶设计研究
院副院长;2017 年 6 月至 2020 年 8 月任浙江超前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14 年 11 月至今任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2020 年 4 月至今任浙
江财经大学地方政府与城乡治理研究院教授、副院长;2020 年 6 月至今任杭州
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4 月至 2025 年 5 月任公司独立董
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
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式参加董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会议
叶伟巍 3 0 3 0 0 否 3
本人参加了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召开的 3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会,没有缺席
和委托出席情况。各次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皆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
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着审慎的
态度,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后均投同意票,无反对和弃权
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参与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
在全面审阅相关材料及与相关人员沟通了解后,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修订、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与发展委员
会成员、提名委员会成员,履职情况如下: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按照相关规定积极
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整体薪酬的优化,提出
合理化建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共召开 1 次会议,对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进行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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