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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01:38:35 股吧网页版
兆龙互连: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300913 证券简称:兆龙互连 公告编号:2026-031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兆龙互连”)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倪冬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倪冬华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管理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惩戒或其他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附:倪冬华先生简历

倪冬华先生,1979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重庆大学。
1998 年 8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浙江兆龙线缆有限公司检验员、工艺员、技质部
副经理、技质部经理、工程研发部经理兼实验室主任;2017 年 12 月至 2019 年 9
月任兆龙互连工程研发部经理兼实验室主任;2019 年 9 月至今任兆龙互连技术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倪冬华先生通过德清兆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50.4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70%。倪冬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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