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肖建中)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
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
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肖建中,196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中科技
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1985 年 6 月至 1993 年 10 月任华中工学院讲师;1993
年 10 月至 1994 年 10 月任华中理工大学副教授;1994 年 10 月至 1997 年 10 月
任香港中文大学高级研究员。1997 年 10 月至今于华中科技大学任教,现担任教
授;2025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式参加董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会议
肖建中 5 1 4 0 0 否 1
本人参加了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召开的 5 次董事会和 1 次股东会,没有缺席
和委托出席情况。各次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皆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
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着审慎的
态度,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后均投同意票,无反对和弃权
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参与并主持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并在全面审阅相关材料及与相关人员沟通了解后,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方案二次修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等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成员、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履职情况如下: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成员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
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通过现场考察、询问等方式对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等情况
进行了解,及时就市场环境、行业信息等重要事项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
持沟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在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共召开 2 次会议,对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二次修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延长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等事项进行审议。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工
作,认真履行职责,主持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提名委员会在 2025 年度本人
任职期间共召开 1 次会议,对增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事项进行审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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