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专项鉴证报告
众会字(2026)第 03380 号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融科技公司")编制的《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对专项报告的责任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海融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和审阅以外的鉴
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海融科技公司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反映了海融科技公司 2025 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海融科技公司 2025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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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颋麟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璐
中国,上海 2026 年 4 月 28 日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其修订说明、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的 2025 年度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本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66 号)的核准,同意本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
1,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公司本次实际发行 1,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70.0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50,450,000.00 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0,000.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000,000.00 元。
截至 2020 年 11 月 25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050,450,000.00 元,扣除直接支付的承
销费用 66,880,15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专户收到募集资金金额为 983,569,850.00 元,募集资金专户收到资金包括本公司已通过自有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不含税金额12,531,336.67元以及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3,292,264.15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967,746,249.18 元。
此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67,746,249.18 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
15,000,000.00 元;出资额溢价部分为人民币 952,746,249.18 元,全部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上述到位资金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20)第 09037 号的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25 年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及 2025 年 12 月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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