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 1985 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幢 1088 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 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2025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76 人,注册会计师共 34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89 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5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 83 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9,758.06 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海融科技同行业客户共 59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相关规定要求,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同时对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经审计,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
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风险判断、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公司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5 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