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特智能”、“公司”或“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规则的要求,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87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 2020 年 11月 20 日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
股票 1,065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6.52 元。截至 2020 年 11 月 26 日止,公
司共募集资金 60,193.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171.79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3,022.01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验字(2020)第 441ZC00442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21,371.93 万元,尚未使用
的金额为 35,208.7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31,650.09 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 3,558.61 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入 14,410.74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35,782.67 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21,599.54 万元(其中
募集资金 17,239.34 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 4,360.2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朗特智能
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制度经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2025 年 8 月 20 日
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从 2020 年 11 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管理与使用募
集资金。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33807010******7262 专用户 68,272,074.87
兴业银行深圳和平支行 33807010******8278 理财户 20,000,000.00
33807010******0491 理财户 50,000,000.00
中国银行深圳红山支行 7471****4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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