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茂祺)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行使权利,依法履行职责,在2025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王茂祺先生,197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年7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02年7月和2005年7月先后毕业于武汉大学,获民商法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曾任西安鹰之航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安山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深圳市安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大学法学院教师、深圳市小菜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监事、广东梦海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广东中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席 以现场/通讯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姓名 会次数 次数 方式参加次数 次数
王茂祺 8 8 8 0 0
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2)出席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事 应参加股东 亲自出席 以现场/通讯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姓名 会次数 次数 方式参加次数 次数
王茂祺 5 5 5 0 0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要求,主持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2024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新一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要求,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有效发挥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事项的监督职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人参加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全面审阅相关材料并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审查意见。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密切关注,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在年审工作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情况进行了深度交流,了解、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4、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和业绩说明会的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互动,同时通过公开独立董事邮箱的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络,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
和建议。
5、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满15天,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专委会、股东会、日常走访等方式进行了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同时,本人与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内部经营状况、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6、上市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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