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9
证券代码:300917 证券简称:特发服务 公告编号:2025-039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编制了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说明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30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8.7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95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 2,603.77 万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4,346.23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于 2020 年 12 月汇入公司。另扣除已实际发生律
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1,089.59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 43,256.63 万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天健验〔2020〕3-141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 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1,455.17 万元,2025 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43,256.63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5,398.33
本年度使用金额 653.08
购买结构性存款未到期金额 19,000.00
加:利息、理财收入净额 3,249.95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455.17
注: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包含以前年度销户利息转出(451.4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
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2020 年 12 月 16 日,公
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以下简称“中心区支行”)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在中心区支行下属支行福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账号分别为:773174320153、758874314861、760174316607)。2020年 12 月 16 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深圳分行”)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
方 监 管 协 议 》, 在 深 圳 分 行 开 设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 账 号 分 别 为 :
8110301012500557685、8110301013700557790)。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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