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曹阳
本人作为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规定,恪守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重要会议,审慎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秉持独立判断、客观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与专业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专业背景、工作履历及任职情况
本人曹阳,中国国籍,1955 年出生,高级职称(副研究员),长期深耕物业管理行业,兼具学术研究与行业管理经验。曾任深圳市物业管理研究所所长、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长;2024 年 5 月至今任西安经发物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4 月至今任特发服务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外,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已就 2025 年度履职独立性开展全面自查,确认报告期内始终保持独立董事应有的独立性,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经董事会评估,未发现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具备独立董事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始终秉持勤勉尽责、诚信审慎的原则,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基于独立判断依法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同意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日常履职方面,本人通过现场调研、电话沟通、邮件往来等方式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确保履职过程中信息反馈及时、沟通交流畅通。同时持续关注公司管理层对董事会决议的落实进度与执行成效,为董事会的高效决策及股东会的规范运作发挥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
独立董事 是否连续 股东会列
姓名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两次未亲 席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出席
曹阳 6 6 0 0 否 6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薪酬与考核、审计和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始终以专业严谨的态度履行专门委员会相关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听取公
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专项使用事项的汇报,从法律合规、风险防控等维度,对项目延期的合理性、合规性进行审慎核查与审议,就项目延期过程中的风险点进行重点提示,并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专业性意见和建议,助力公司合理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保障项目有序推进。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委员会工作规则要求,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及实施情况进行全面审查,重点关注考核体系的科学性、薪酬分配的合理性与合规性,结合行业发展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提出合理化优化建议,确保考核与薪酬机制能够有效激励管理层履职尽责,兼顾公司长远发展与股东合法权益。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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