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300917 证券简称:特发服务 公告编号:2026-013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
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7 日以电子通讯、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宝杰先生主持,
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董事王超、杨玉姣、樊锦杰、廖森林均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 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部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
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 2025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以及相关工作内容进行了总结,编制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车晓昕女士、廖森林先生、曹阳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主要工作及成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盈利状况良好,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保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拟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69,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50,700,000.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转增、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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