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智尚”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南山智尚《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持续优化公司的内控体系,进一步提升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内外部环境。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各职能部室、各子公司、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和事项。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5%以上,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5%以上;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层面和业务流程层面。其中公司层面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企业文化、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7个一级流程;业务流程层面包括7个一级流程,分别为采购与付款、生产与仓储、销售与收款、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职工薪酬、其他。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与付款、生产与仓储、销售与收款、货币资金等业务流程。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控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
公司围绕净利润和资产潜在错报金额大小制定缺陷认定定量标准。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错报金额达到年度净利润的5%或错报金额达到年末净资产的8‰;
重要缺陷:错报金额达到年度净利润的3%但小于5%或错报金额达到年末净资产的5‰但小于8‰;
一般缺陷:错报金额小于年度净利润的3%或错报金额小于年末净资产的5‰。
(2)定性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是指存在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的一项内部控制缺陷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下列迹象通常表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①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②企业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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