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3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9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29,832,872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 2025 年度 A 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 A 股总股本 938,028,458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29,832,872 股后的 908,195,58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8 元人
民币(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908,195,586 股×3.8 元/10 股=345,114,322.68 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现有 A 股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
算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A股总股本×10股=345,114,322.68 元/938,028,458 股×10 股=3.679145 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3.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现有 A 股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3679145 元/股)。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现就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的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以实施分红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数(以下简称“总股数”)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8 元(含税),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 2026 年 5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自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前述总股数由于股份回购等情形而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距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实施的 2025 年度 A 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 A 股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
29,832,872.00 股后的 908,195,58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80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42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6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8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1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A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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