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7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8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6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3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
出,会议应到董事十人,实到十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邓伟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邓伟明先生、陶吴先生、廖恒星先生、刘兴国先生、邓竞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公告》等公告。
(二)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曹丰先生、洪源先生、蒋良兴先生、黄斯颖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公告》等公告。
(三)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
等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财务预算,公司及子公司(含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联营的各下属公司,下同)拟向银行等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1,100 亿元,
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大于或等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40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60 亿元。综合授信主要用于办理发放人民币/外币贷款、承兑商业汇票、银团贷款、开立信用证、出具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资金交易、银行保理、境外债、优先股等授信业务并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套期保值、外汇衍生品交易、并购贷产品等)提供担保。在上述额度内,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与银行等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额度的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具体融资期限、产品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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