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述职人:蒋良兴)
本人作为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工作中,定期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蒋良兴,男,1982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大学冶
金与环境学院博士。2022 年 5 月至今,担任深圳博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3 年 11 月至今,担任长沙麓翔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 年 10 月至今,担任中南大学冶金与环境学院轻金属及工业电化学研究所所
长;2012 年 7 月至今,历任中南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2024 年 1 月至今,担
任江苏协鑫循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4 年 1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财务资助、发行H股股票、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5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15
是否连续
以通讯
姓名 应出席次 现场出席 委托出席 两次未亲自
表决方式参 缺席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出席会议
加次数
蒋良兴 15 2 13 0 0 否
出席股东会次数 4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的情况:
意见
日期 会议 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类型
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
第二十六次会 (1)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1 月 20 日
议
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
第二十七次会 (1)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同意
2 月 10 日
议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独立意
见
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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