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26 年 03 月 30 日
审计机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 70059089_G01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王士杰、梁嘉莉
审计报告正文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对下述每一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描述也以此为背景。
我们已经履行了本报告“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阐述的责任,包括与这些关键审计事项相关的责任。相应地,我们的审计工作包括执行为应对评估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而设计的审计程序。我们执行审计程序的结果,包括应对下述关键审计事项所执行的程序,为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营业收入确认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及其子公 针对营业收入确认,我们执行了以下程序:
司(以下简称“贵集团”)营业收入主要来自锂电正极前驱 (1)了解、评估并测试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
体材料的加工与销售。2025 年度,贵集团合并财务报表 (2)检查主要销售合同,识别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
中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48,139,976,446.56 元。由于营业收入 权时点的关键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
是贵集团的关键业绩指标,产生错报的固有风险较高, 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将营业收入的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3)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如收入变动分析、毛利率分
析等,以评价收入变动总体合理性;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1 和附注五、47。 (4)抽样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
合同、出库单、客户签收的送货单(物流单)、出口报
关单、提单及销售发票,评价收入确认是否与披露的会
计政策一致;
(5)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收入,抽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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