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述职人:李巍)
本人作为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工作中,定期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自2019年11月10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年限的有关规定,已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现就2025年度任职期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0月15日)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李巍,男,1981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大学
应用经济学博士。2010 年 8 月至今,历任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2023 年 11 月至今,担任长沙金维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9 年 11 月至 2025 年 10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财务资助、发行H股股票、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15日),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如下:
姓名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15 是否连续
以通讯 两次未亲自
应出席次 现场出席 委托出席
表决方式参 缺席次数 出席会议
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李巍 13 2 11 0 0 否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7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的情况:
意见
日期 会议 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类型
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
第二十六次会 (1)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1 月 20 日
议
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
第二十七次会 (1)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同意
2 月 10 日
议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独立意
见
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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