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300920 证券简称:润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2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为: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2. 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计算分配比例。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分配基准
本次利润分配基准为2025年度。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F10102号),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6,967,141.80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7,018,475.27元。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01,847.53元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78,482,548.97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71,541,246.59元。按照孰低原则,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271,541,246.59元。
(二)利润分配方案
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充分考虑公司未来业务长远发展及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提出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0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一股本溢价”的余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公司分红预案如获得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10,000,000.00元,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约为37.08%;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30,000,000股,完成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30,000,000股。
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以未来实际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单位:元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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