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300920 证券简称:润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9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及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公司特定股东长兴明茂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明茂投资”)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即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5月23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有限合伙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39,77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23977%)。
近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 2026年3月9日至 41.32 239,770 0.23977
明茂投资 2026年4月27日
合计 41.32 239,770 0.23977
注: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38.89元/股-43.242元/股,减持均价为四舍五入后的均价。
2、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 例(%) (股) 例(%)
明茂投资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 4,456,864 4.4569 4,217,094 4.2171
注:表格中数据出现尾差系由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
2、明茂投资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明茂投资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实际减持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意向以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减持股份总数未超出计划减持数量。
3、本次减持为明茂投资有限合伙人马鞍山千里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定向减持,该有限合伙人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特定股东明茂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马鞍山千里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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