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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6 15:36:09 股吧网页版
研奥股份: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7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权益,强化公司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提高经济效益,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公司”)。以及根据有关约定需要进行内部审计公司的联营公司和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置审计部。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向董事会负责,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审计部发现相关重大问题或者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审计委员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审计部日常管理工作,审计部常规性、日常性审计工作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总经理安排的特殊事项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直接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总经理报告或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部门报告。

第五条 审计部设负责人 1 名,内部审计人员若干名,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
名,董事会任免。内部审计人员任职素质和技能要求:

(一) 熟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的战略规划、预算及业务流程和政策;

(二) 掌握审计、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等相关专业知识;

(三) 具有与所执行审计业务相匹配的经验;

(四)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专业判断、文字表达能力;

(五) 具有足够的有关防止舞弊的知识,并能够识别出可能已经发生的舞弊行为;

(六) 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能恰当地与他人进行有效沟通。

(七) 内部审计人员应做到:依法审计、实事求是、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滥用职权、不徇私舞弊、不泄露机密、不玩忽职守。

(八) 公司应支持内部审计人员参加相应的内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保证内部审计人员具有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

第三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与权限

第六条 公司为审计部的正常运作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审计部和审计人员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进入公司经费预算,以保证审计工作能独立、公正地进行;必要时经总经理或审计委员会批准,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参加审计工作。

第七条 公司审计部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要求,制订和完善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并提交审计委员会审议后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负责制定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和例行审计工作管理办法;

(二) 对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实施的有效性及风险管理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反馈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督察改进情况。开展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并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 对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财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经营成果、各类资产的使用和处置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

(四) 按公司要求及实际情况对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主要经营者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五)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
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六)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七) 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八) 配合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完成相关审计工作,并监督其审计过程,评价其工作质量;

(九) 对公司下属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总结、宣传、交流内部审计工作经验,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

(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总经理要求办理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八条 内部审计通常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事务相关的所有经济业务环节,包含但不限于对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生产与成本管理、存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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