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度
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审计报告 1-5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1-2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3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4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5-8
财务报表附注 9-86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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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6)第 371A017905 号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研奥股份”或“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研奥股份 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如适用),我们独立于研奥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附注三-26“收入”和附注五-38“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事项描述
研奥股份主营轨道交通车辆电气控制等系统的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和销售,2025 年度,研奥股份主营业务收入为 42,872.23 万元,由于收入是研奥股份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收入确认是否恰当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较大,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评价并测试与销售和收款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结合同行业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分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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