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7-01
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6-027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以人工送达、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会议由董事长严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8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8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完成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应当对《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7.28 元/股调整为 7.23 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4.73 元/份调整为 14.68 元/份。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1 票,议案获得
通过。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吴超先生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 43 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为 50.3760 万股,授予价格为 7.23 元/股。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归属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1 票,议案获得
通过。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吴超先生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 43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为 34.6056 万份,
行权价格为 14.68 元/份。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行权手续。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1 票,议案获得
通过。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吴超先生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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