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证券代码:300925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
二〇二五年六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参与人员、资金来源、出资金额、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一、《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法本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影响的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核心骨干,所有参加对象必须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不包含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总人数在初始设立时不超过62人(不含预留份额)。具体参与人数以最终实际自愿参与的员工人数为准。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计提的专项奖励基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如有),本员工持股计划提取的奖励基金不超过2,827.50万元(含预留部分),所提取的奖励基金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计入当期费用。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杠杆资金,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第三方向参与对象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的情形。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法本信息A股普通股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的股份总数不 超 过 136.79万股(含预留部分),占公司目前总股本42,870.89万股的0.32%。最终受让股份数量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实际认
购情况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标的股票总数不包括持有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60个月,锁定期为12个月,锁定期自公司公告相应批次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考核,根据各考核年度的考核结果且满足锁定期要求后,持有人所持首次授予部分标的股票分三个批次归属,各批次归属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30%、30%、40%。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亦可在存续期届满后,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展期,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20.67元/股(含预留部分)。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为2025年6月3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之日至相应批次标的股票完成过户日之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宜,标的股票的受让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八、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代表员工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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