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5
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5-044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由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通过。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20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6 月 20 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0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 2025 年 6 月 20 日上午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13 日(星期五);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6 月 1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行使表决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六道 15 号威大科技园 B 座 1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 √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 √
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 √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审议披露情况:上述提案于 2025 年 6 月 4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6 月 4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事项说明:提案 1.00、2.00、3.00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同时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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