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证券代码:300925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 年 6 月
目录
目录 ......1
一、释义 ......2
二、声明 ......3
三、基本假设 ......4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内容 ......5
五、独立财务顾问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核查意见......20
六、结论 ......24
七、提请投资者注意的事项 ......25
八、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26
一、释义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法本信息、本公司、公司 指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 指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
计划 划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计划 指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
草案 计划(草案)》
持有人 指 出资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标的股票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合法方式受让和持有的法本信息
A股普通股股票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指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作》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接受法本信息聘请担任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根据法本信息所提供的资料及其公开披露的信息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对法本信息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客观、公正的专业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声明:
(一)本报告所依据的资料均由法本信息提供或来自于其公开披露之信息,法本信息保证其提供的所有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并对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专业态度出具本报告,并对本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三)本报告旨在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出具意见,不构成对法本信息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法本信息发布的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及相关附件的全文;
(五)本报告仅供法本信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时按《指导意见》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独立财务顾问没有委托和授权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三、基本假设
本财务顾问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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