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5-066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 10 月 20 日以人工送达、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会议由董事长严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通过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 2025 年第
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规定。三季报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64)。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
订)、中国证监会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
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2025 年 3 月 28 日起实施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同步进行修订。
同时,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相关的变更、备案手续等具体事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在办理相关审批、备案登记手续过程中,可按照工商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68)。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5 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2025 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额度的公告》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基于子公司法本信息技术(香港)有限公司项目执行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对项目履约担保额度进行预计,旨在保障子公司正常履行项目合同,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发展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造成不良影响。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指定的代理人审核并签署
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所有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及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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