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10 月 24 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
1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人。
第四十六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 第四十六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
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 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 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三)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补亏损方案;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
补亏损方案; 决议;
(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
(六)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2 (七)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 (七)修改本章程;
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
(八)修改本章程; 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 (九)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七条规定的
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担保事项;
(十)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七条规定的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
担保事项; 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十一)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 的事项;
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十一)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八条规定
30%的事项; 的交易事项;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八条规定 (十二)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的交易事项; (十三)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
(十三)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 划;
项; (十四)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十四)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 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
划; 事项。
(十五)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
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 出决议。
他事项。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
作出决议。
第七十二条 股东会要求董事、高级管理
第七十二条 股东会要求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会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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