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0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本信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33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37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20.08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4,998.9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511.7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152号)。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8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006,616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600,661,6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128.2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
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10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
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 募集资金投向 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累计已使用募集资
号 (万元) 投入金额(万元) 金金额(万元)
1 软件开发交付中心扩建项 30,667.70 30,667.70 20,169.80
目
2 软件研发资源数字化管理 3,114.42 3,114.42 3,114.42
平台项目
3 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 6,281.66 6,281.66 6,281.66
目
4 补充营运资金 5,700.00 5,700.00 5,700.00
合计 45,763.78 45,763.78 35,265.88
注:1、软件研发资源数字化管理平台项目已结项,实际累计投入金额为 2,974.03 万元,
剩余 166.24 万元(超出部分为利息收入)在结项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结项,实际累计投入金额为 5,614.63 万元,剩余
736.51 万元(超出部分为利息收入)已在项目结项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
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 募集资金投向 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金 累计已使用募集资
号 (万元) 投入金额(万元) 金金额(万元)
1 区域综合交付中心扩建项 37,253.75 29,61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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