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以及全部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内部评价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要素,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的评价原则,评价内容涵盖了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资金活动、财务报告、销售业务、投资活动。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形成了股东会、董事会以及在董事会领导下的经营管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架构,推动建设“科学决策、高效执行、规范运作、广泛参与”的公司治理机制。
公司控股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行使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未发生超越股东会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方面做到“五独立”,也不存在同业竞争。公司董事会和内部机构均独立运作。公司明确了董事会及其专业委员会、经营管理层在内部控制中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同时,公司按照业务运营的需要,明确了各部门和子公司的职责权限,对优化业务流程、提
高管理效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组织架构
随着公司对组织架构的重新梳理,科学地划分各个组织单位内部的责任与权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设立了销售管理与支持中心、交付管理与支持中心、AI创新中心、技术规划中心、财务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质量运营中心、流程与信息化部、证券部、采购部、内审部、法务部等部门,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部门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相互协作、相互牵制、相互监督形成了一体的控制体系,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有效运行,为公司长期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3)人力资源管理
人才是公司发展的资本,公司制定了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切实加强员工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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