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6-011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 年度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将提取母公
司净利润 101,784,093.18 元的 10%共计 10,178,409.32 元作为法定盈余公积;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735,043,024.88 元,母公司可
供分配利润为 776,543,774.86 元。股本基数为公司总股本 428,708,945 股扣除回购专用户持有股份 3,894,533 股后的股本 424,814,412 股。
3、公司拟以总股本 428,708,945 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 3,894,533 股
后的股本 424,814,41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
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 21,240,720.60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4、如本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21,240,720.60 元(含税),占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20.35%。2025 年度公司未开展股份回购。
(二)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时的方案调整原则。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员工持股
计划执行等致使股本发生变化时,以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
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
现金分红总额。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管理层负责本次利润分配
的具体实施事宜。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1,240,720.60 27,415,868.68 33,802,607.6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04,401,540.53 130,982,313.78 113,009,603.78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181,435,001.76 183,489,024.13 199,589,086.39
营业收入(元) 5,109,517,947.58 4,320,506,245.76 3,884,572,474.23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735,043,024.88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776,543,774.86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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