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幼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度,作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法本信息”)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有关规定,忠实、勤勉、谨慎履职,及时关注公司的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报告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黄幼平,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新财富董秘名人堂成员。黄幼平女士先后就职于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职位。现任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法本信息独立董事、安徽富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麓邦光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5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均积极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 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2025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任职 应出席 实际出席董事会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姓名 状态 董事会 次数(现场/通讯 席董事 事会次 次未亲自参 东会次
次数 方式) 会次数 数 加董事会 数
黄幼平 在职 7 7 0 0 否 5
为进一步做好履职工作,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 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 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通过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 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 股东负责。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所参与的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 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 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按照规定召集、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股权激励等 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按照规定参加提名委员会历 次会议,对公司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 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委员,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按照规定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