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12 18:53:21 股吧网页版
江天化学: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12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6-023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路16号江天化学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朱辉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90,887,3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4,360,000 股的 62.958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90,156,9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44,360,000股的 62.452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0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
计为 730,3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44,360,000 股的 0.505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793,2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4,360,000 股的 0.54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公司股份 62,8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44,360,000 股的 0.0436%;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0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730,3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44,360,000 股的 0.5059%。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和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414,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95%;反对 44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34%;弃权 2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0,1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0.3597%;反对 44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6.5265 %;弃权 2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113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414,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95%;反对 44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34%;
弃权 2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0,1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0.3597%;反对 44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6.5265 %;弃权 2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1137%。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418,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