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
之
2025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二六年四月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委托,担任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三大雅精细化学品(南通)有限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独立财务顾问经过审慎核查,并结合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出具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持续督导意见。
本持续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交易各方提供,本次交易各方均已向本独立财务顾问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
本持续督导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持续督导意见所做出的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持续督导意见作任何解释或说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发布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文件全文。
释 义
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江天化 指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学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 指 江天化学现金收购三大雅精细化学品(南通)有限公司 100%
次重大资产重组 股权
交易对方、SDP 指 SDP Global Co., Ltd.,曾用名三大雅高分子株式会社
标的公司、三大雅 指 三大雅精细化学品(南通)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独立财务顾问 指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法》
《公司章程》 指 根据上下文含义,可以指相关公司现行/当时有效的公司章
程
股权转让协议 指 江天化学与 SDP 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除特别说明外,本持续督导意见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为江天化学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 SDP 持有的三大雅 100%股权,
交易价格为 28,500.00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三大雅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交易资产的交付及过户情况
1、交易资产交付及过户
截至本持续督导意见出具日,交易对方已将标的资产过户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标的公司已就本次标的资产过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已取得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标的资产已交割完成。
2、交易对价的支付情况
截至本持续督导意见出具日,江天化学就本次交易所需支付的转让价款已全部支付完毕。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持续督导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涉及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合法有效。江天化学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知识产权转让情况
上市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向 SDP 购买高吸水性树脂产品相关知识产权,包
括 87 项发明专利、1 项发明专利申请和 34 件商标(以下简称标的知识产权),
交易作价为 1,260.00 万元。根据《知识产权转让及实施许可合同》,第一笔款项于生效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支付 70%;第二笔于办理完毕知识产权的转移登记手续
后 5 个工作日内或 2025 年 3 月 20 日(以孰早者为准)支付 30%。
项商标(越南、印度、巴基斯坦、墨西哥)尚未收到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转移登记完成通知书外,其他标的知识产权已完成转移登记手续,江天化学已完成知识产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三、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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