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作为公司2025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信永中和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信永中和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公允表达其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与公司同行业的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二、执业记录
1. 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刘跃华先生,201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相关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5家以上。
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陈芳芳女士,2000年获得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相关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正敏女士,202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信永中和在2025年度履职过程中,始终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严格按照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要求,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对公司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信永中和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积极与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层和计财中心、审计部等进行沟通,确保了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公司对信永中和的履职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估后,认为:信永中和具备良好的业务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信用状况良好,且具备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信永中和及其审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工作中不存在违反审计规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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